门徒娱乐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2014-10-20 瀏覽量:
- 索引號: gh/2014-1020002
- 公開目錄: 教職工代表大會
- 文 號: 西交黨發〔2013〕10號
- 主題詞:
- 發布機構🧝♂️:工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完善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製度,擴大基層民主,保障教職工依法參與學院民主管理和監督的權利🫅🏿,依據《门徒娱乐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辦法》🔔,結合學院工作實際,製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院教職工依法參與學院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是學院管理體製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應當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依據學校規定和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製度👨🏻💼✍️,認真參加學院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四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規章製度👨👩👧👧,正確處理國家😺、學校、學院和教職工的利益關系,促進學院改革發展及各項任務的完成👨🏿🚀。
第五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在學院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並接受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指導👨🏽🌾。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製🫂。
第二章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職權
第六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學院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學改革和學科建設等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院年度工作報告、經費使用報告😕、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它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討論通過學院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崗位聘任、考核和獎懲等辦法🫅🏼;
(四)審議學院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五)按照學校考核工作安排評議學院領導幹部;
(六)通過各種方式對學院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院規章製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和建議,以會議決議的方式做出🦸🏼。
第七條 學院應當建立健全溝通機製,全面聽取教職工代表大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並合理吸收采納🧑⚕️;不能吸收采納的💇🏿♀️🚻,應當做出說明🙅🏽♂️。
第八條 學院要尊重和支持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行使民主管理的職權🧜🏼♂️😭,對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有關決議和提案🪗,應當予以辦理。
第九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尊重和支持學院行使行政管理職權,協助學院開展工作。
第三章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
第十條 學院教職工均可當選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規模和代表人數的比例,由學院自行確定。代表名額可為本單位教職工人數的1/5到1/3🚣🏿。教師代表不低於60%📳,並保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師和女教師代表。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為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當然代表。代表因工作調動或退休,其代表資格自行終止👷♀️,缺額代表由原單位補選。代表接受選舉單位教職工的監督。
第十一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以系、所🚵🏻、中心等為單位直接選舉產生。選舉單位可以依照代表選舉程序更換和撤換本單位的代表👱🏽♀️。代表實行常任製,任期4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二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
和表決權;
(二)在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上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
(三)提出提案,並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督;
(四)就學院工作向學院領導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五)因履行職責受到壓製、阻撓或者打擊報復時,向學校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第十三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努力學習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黨和國家關於教育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積極參加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認真宣傳☃️、貫徹大會決議🥀,完成大會交給的任務💆🏻;
(三)辦事公正🤹🏻♀️,為人正派👩🏼🍼,密切聯系教職工群眾,如實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四)及時向本單位教職工通報參加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活動和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受評議監督;
(五)自覺遵守學院規章製度和職業道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章 組織規則
第十四條 教職工80人以上的學院👩🏼✈️,應當建立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製度;不足80人的學院🧑💻,建立由全體教職工直接參加的教職工大會製度👩🏼🍳👨🏻🦼➡️。
教職工大會製度的性質、領導關系🚼、組織製度🍬、運行規則等與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製度相同。
第十五條 學院應當遵守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規則🫥🧝🏼,定期召開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支持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
第十六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
第十七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每4年為一屆👨🏽💼🚣🏿♀️,期滿應當進行換屆選舉。
第十八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出席。
第十九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由學院黨政組織和學院工會商議提名,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領導小組批準,其比例應掌握在學院代表總數的百分之十左右👨⚕️👵。特邀或列席代表在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不具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二十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應根據學院的中心工作🫀、教職工的普遍要求,由學院工會提交學院黨政聯席會議研究確定,並提請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一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表決,須經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總數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二條 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
(一)會議籌備
在學院黨委的領導下,成立由學院黨委負責人任組長,學院行政和工會負責人任副組長的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領導小組。學院工會負責具體籌備工作。
1.擬定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日程和議程♡;
2.學院黨委下發召開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通知;
3.製訂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選舉辦法🐫👨🏽🔧,選舉產生代表;
4.征集代表提案🏨;
5.組織培訓代表🧑🏽🏫,搞好宣傳教育。
(二)召開預備會議(換屆)
1.通過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領導小組名單;
2.通過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報告;
3.聽取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籌備情況的報告🐽;
4.通過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議程。
(三)正式會議
由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領導小組主持召開正式會議。
(四)會後工作
會後宣傳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精神,執行大會決議,辦理代表提案👱🏻。
第五章 工作機構
第二十三條 學院工會為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四條 學院工會承擔以下與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相關的工作職責:
(一)做好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組織選舉代表,提出大會議題、方案和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領導小組建議人選🧑🏽🦱;
(二)負責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征集、審查立案🙇♂️、督促辦理、結果反饋以及起草提案工作報告💮;
(三)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組織傳達貫徹會議精神,督促檢查會議決議的落實⛽️;
(四)組織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培訓,接受和處理代表的建議和申訴;
(五)就民主管理工作向學院黨委匯報🧘🏿🧜🏿♀️,與學院溝通🏃🏻♂️🕷;
(六)完成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委托的其它任務🏊🏼♀️。
第二十五條 學院應當為學院工會承擔學院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學院依據本辦法可以製定具體實施細則。
第二十七條 學院可以依據本辦法在本單位建立系級教職工大會製度👩🏻🦱。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校工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經2013年门徒娱乐第九屆教職工代表大會四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3年4月16日學校黨委常委會審定後發布施行。2007年7月10日發布的《门徒娱乐二級單位教代會實施辦法》同時作廢。